部门职能

基建处是学校管理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校园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改造、基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基本建设工作规划、制度建设

1.牵头组织起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有关制度、办法,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结合云南省实际和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牵头组织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

3.负责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报批后分阶段、分年度组织实施。

4.完善部门内部管理规定,健全基本建设工作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建设管理水平。

(二)基本建设工作前期与相关管理

1.组织或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办理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立项报建与规划报审报批、招标(竞争性谈判)与合同、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委托监理与工程咨询、委托检测单位、设计任务书编写、方案设计竞选与论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报审报批,以及必要的工程匡算估算、概算和预算、结算编报等工作。

2.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及经费计划与控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与城市相应市政管网衔接协调、报批工作。

3.保持与校内外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学校基本建设方面接待、洽谈与相关文件报表报送、报批工作。

(三)基本建设工作招标与合同、预结算与款项支付管理

1.直接或委托编写基本建设项目各阶段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组织或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评标(竞争性谈判)工作。

2.落实、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含大型装修、改造项目、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合同签订,履行从项目建议书编写到工程竣工交付、保修全过程合同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3.在编制或委托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的同时,推行“一编一审”制度,在审计处审核工程预算、审定工程结算基础上,组织招投标与全过程款项支付及相应的统计工作。

(四)基本建设工作施工与验收、移交管理

1.安排校园内主要建筑物定点放线并具体监督组织实施。

2.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负责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和工作协调,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过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造价、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控制与管理,通过委托监理咨询、质量检测与监督,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一道,组织完成包括消防、环评、规划、绿化、管网管线等在内综合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立卷、归档并向学校档案馆和省(市)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建账、结转、移交手续,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做好保修工作。

(五)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校内相关各项基础设施大额维修、装修与改造管理

负责做好房屋建筑物及其附设设施、校内相关各项基础设施维修、装修与改造工作。

(六)协助工作

1.协助相关部门(学院)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和社会资金引入,掌握项目确定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提出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计划),严格资金支付报批手续。

2.协同财务部门共同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各工程项目全过程费用支付手续与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协助财务处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报、送审。

4.配合资产处和相关部门开展新征土地工作,以及土地房屋资产置换、处置等工作。

5.配合资产处受理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资金需求较大装修、改造项目的报修申请,加强立项管理并组织实施。

6.配合资产处和相关使用管理部门,统筹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大型装修、改造工作计划。

7.根据资产处和相关使用管理部门掌握的学校公有房屋建筑、基础设施使用状况及存在问题,组织危房鉴定,并提出建筑物加固、改造的技术方案,经报批后实施,确保加固、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适用、经济、节能、环保并兼顾美观。

8.协助资产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清理校内违章建筑、拆除危险建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文明示范小区(校区)建设。

10.协助保卫处、计生办做好在校施工人员的综合治安、安全防火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其他工作

1.做好有关档案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2.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统计上报工作。

3.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4.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昆明理工大学基建处  地址:昆明市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电话:0871-65916070